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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顺市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2-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抚顺市统计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始终坚持以推进依法治统为目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法治监督管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加大执法力度,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得到很大提升

一、统计法治建设情况

(一)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

1.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狠抓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成立了统计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案件合议机构,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人才骨干库,成立统计局、国调队、地调队联合执法队伍。二是强化统计执法力度。制定了2021年《抚顺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抚顺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三是增强各项培训。加大对县区统计人员、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理论知识、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2.对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严格管理。按照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加强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统字〔2017〕23号)精神,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抚顺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领导成员任免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以各级党委为主、上级统计部门党组协助管理统计主要负责人在调整统计部门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过程中,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

(二)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1.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大幅增加。2021年,按国家、省执法计划安排,对全市120家“规上”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单位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4倍。

2.严肃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2020年遗留的3个统计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对2021年市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并视违法行为轻重对2家涉案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3.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实施统计造假和违反统计法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执法执纪

(三)统计法治教育和宣传进一步加强

1.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为切实加强我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统计执法权威性7月14日,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各县区分管局长具体工作人员;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库人员;市局各专业科科长约40人参加了会议

2.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学法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督察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0〕23号)精神,11月15日,市统计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特别邀请辽宁省统计局法治监督处处长徐枫到市委党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党校主体班学员、市统计局和辽宁省抚顺调查队人员约120人参加。

3.“三步走”推动警示教育工作。为全面学习贯彻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进一步高度敬畏和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全市统计系统的统计法律意识。市统计局第一时间分“三步走”开展学习:一是转发县区统计机构贯彻学习。二是利用统计大讲堂平台,在市局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将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列入局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局中心组成员结合违法案件进行学习和讨论,并对如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4.坚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为引导党政领导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努力营造不能造假不敢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报请市委宣传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纳入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现已由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到相关单位开展学习。市统计局局中心组就上述内容开展了2次专题学习,局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热烈讨论,党组书记孟庆超、主管法治工作副局长郭琳分别对如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针对性建议。

5.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下企业执法和调研等活动为契机,在政府主楼、市民办事大厅等地通过大屏幕、摆放道旗、条幅,发放统计法、宣传画,在顺城区繁华地带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突出了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以统计人员为重点、以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为主体,全面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使全社会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掌握统计法。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

党组书记、局长孟庆超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局大会上领学党史等,带领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传周期间,统计局举办宪法宣誓仪式,孟庆超同志领誓,全体职工对着国旗庄严宣誓,忠于宪法,维护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在局中心组学习中,多次专门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局统计大讲堂开班仪式上,要求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统计专业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五)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更加坚定

市统计局在完成国家和省局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同时,还担负着市委、市政府26个部门所布置的工作任务。统计局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研究、按时完成。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中,获得了行政处罚类案卷第3名、行政检查类案卷第2名的好成绩。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组织的宪法知识竞赛活动中,统计局代表队凭借实力,在52支代表队参与的比赛中冲入决赛,取得了优秀奖的好成绩,充分彰显了统计人尊章守法的决心和行动。

(六)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

1.根据辽宁省统计局相关文件精神、《抚顺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抚顺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失信行为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

2.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的报告。每季度组织县区向省局报送《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汇总报送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和《抚顺市统计局赴省局商谈工作情况记录》。目前抚顺市零报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零报告赴省商谈工作记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以来,我局在普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法治统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的看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结合我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法治工作效果还不理想。在日常工作中,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导致效果不理想。

2.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内容不易接受,起到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3.县区专职统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因为人员短缺,统计报表数据上报工作量大,县区统计部门几乎所有统计执法持证人员都身兼多职,严重影响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紧密围绕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在全系统持续开展法治教育,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2.充分利用培训会、年报会等形式对各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法宣传,督促各单位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完整、准确的填报调查资料。

3.借助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对全社会进行统计法宣传,营造良好的遵章守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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