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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抚顺市统计系统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1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市统计局及国地队各科室、各县区统计局:

为全面构建完整、高效的统计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成立抚顺市统计系统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孟庆超  抚顺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宝军  国家统计局抚顺调查队队长  

        刘志新  辽宁省统计局抚顺调查队队长

成  员:王开东  抚顺市统计局副局长

     唐恒深  国家统计局抚顺调查队纪检组长

        杨  涛  辽宁省统计局抚顺调查队级管理岗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开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唐恒深、杨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工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起草制定抚顺市统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三)组建执法骨干人才库,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五)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六)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

(七)监督查处民间统计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抚顺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抚顺调查队 

 

 

 

    辽宁省统计局抚顺调查队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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