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抚顺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持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深入优化统计服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发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率先垂范,按照领导干部普法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与统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抓的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全局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抓紧抓实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利用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全体人员会议,组织集中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使大家在工作中能够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坚决杜绝数据造假和数据漏报现象,有效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
(二)持续优化统计服务,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围绕重要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加强经济形势预测预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联动部门综合分析影响经济发展的增量和减量因素,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持续优化《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提升统计资料查阅使用便利度,满足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三)深入开展统计调研,夯实基层统计基础
坚持将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嵌入到全局常规统计工作中,局班子成员带头下沉一线,各专业科室工作重心前移,深入实地了解企业运行情况、经营情况,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指导,规范企业统计数据报送,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断优化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局领导班子形成典型案例调研报告2份,班子成员形成专项调研报告5份、重点调研报告5份,切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
(一)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结合省局核查要求和工作重点,按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采取计算机自动核查、相关数据综合核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所有专业开展数据核查,做到专业、县区全覆盖。全年共对2873家(次)企业进行数据核查,对核查结果逐条梳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项目进行“回头看”,及时掌握问题企业、项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应统尽统、统必合规”。
(二)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过程,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认真履行统计执法检查职责,构建统计专项执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统计违法举报查处“三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对全市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家贸易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9家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锻造统计执法精兵
坚持将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执法证考试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加大执法证考试的宣传推广动员力度,积极组织好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今年,全市统计系统共有6名同志通过了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专业培训和实战操作,不断强化统计执法人员能力,使得持证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和统计执法检查全流程,促进统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
四、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法治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坚持将统计法治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借助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使得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深入人心。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提升全市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坚守统计真实底线。
(二)将统计普法宣传与专业培训有机结合,让法治宣传更显实效
坚持综合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定期培训和适时培训相统一。以专业培训会为契机,将统计法律相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同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上好统计法治第一课,进一步增强县区和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对于联网直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新入职统计工作人员,适时召开集中培训或送法上门服务,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专业水平,确保依法依规准确填报数据。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良性运行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坚决按程序办事、按法定权限履职尽责,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执行到位。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各类文件流转过程的监管,把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局官方网站设有政务公开、统计数据、法律法规、统计制度、政务服务等专栏,及时发布统计工作信息,大力宣传《统计法》相关知识,普及统计调查制度,加深群众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了解。网站首页设有局长信箱和咨询投诉专栏,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制度,着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3年,抚顺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仍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由于新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实际操作经验不足,统计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以学法、普法、执法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和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抓学习,夯实统计思想根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二是持续抓监督,筑牢统计数据质量安全防线。认真落实“双随机”执法要求,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牢牢守住依法统计底线,坚决防止统计数据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
三是持续抓建设,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统计执法工作人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不断提高统计干部持证率。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操演练,不断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升统计执法能力。
四是持续抓宣传,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充分利用专业培训会对各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各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填报调查资料。利用重要节点,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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