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统计局到市妇儿工委办,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2021--2030年)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中市统计局根据《抚顺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抚顺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关于统计监测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议。抚顺市妇儿工委接纳了建议并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为下一步的《抚顺市妇女两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抚顺市政府妇儿工委充分肯定我局在《抚顺市妇女发展规划》、《抚顺市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特别是提供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为抚顺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决策依据。同时,对2023年两纲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抚顺市统计局将按照抚顺市妇儿工委办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科学有序的开展监测统计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数据报送渠道,加强数据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发挥统计职能优势,做好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完成两纲监测分析报告,并在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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