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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抚顺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统计局

抚顺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10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抚政发[2018]13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摸清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市政府批准,现将抚顺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709个,产业活动单位19490个,个体经营户83386个(详见表1)。

1 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6709

100.0

    企业法人

12606

75.4

    机关事业法人

1650

9.9

    社会团体

281

1.7

其他法人

2172

13.0

二、产业活动单位

19490

100.0

第二产业

4631

23.8

第三产业

14859

76.2

三、个体经营户

83386

100.0

第二产业

5708

6.8

第三产业

77678

93.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881个,占23.2%;制造业3501个,占2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317个,占13.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957个,占4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190个,占15.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046个,占12.0%;(详见表2)。

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6709

100.0

83386

100.0

采矿业

173

1.0

16

0.02

制造业

3501

21.0

4818

5.7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4

0.9

15

0.02

建筑业

686

4.1

859

1.03

批发和零售业

3881

23.2

39957

47.9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2

3.5

13190

15.82

住宿和餐饮业

202

1.2

9912

11.8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7

1.8

237

0.28

金融业

139

0.8

房地产业

743

4.4

175

0.2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19

6.7

1024

1.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55

3.9

161

0.1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1

0.8

17

0.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42

2.0

10046

12.05

教育

769

4.6

960

1.15

卫生和社会工作

578

3.5

940

1.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5

1.9

739

0.8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17

13.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2606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5%,有限责任公司占20.9%,私营企业占68.1%(详见表3)。

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2606

100.00

内资企业

12510

99.24

 国有企业

316

2.51

 集体企业

630

5.00

 股份合作企业

31

0.25

 联营企业

23

0.18

 有限责任公司

2638

20.93

 股份有限公司

284

2.25

 私营企业

8586

68.11

 其他企业

2

0.0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1

0.25

外商投资企业

65

0.5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9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4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9.38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07万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29万人,占27.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72万人,占12.4%;采矿业2.90万人,占9.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22万人,占42.4%;住宿和餐饮业3.03万人,占15.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9万人,占13.4%(详见表4)。

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万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29.96

10.49

采矿业

2.90

0.35

制造业

8.29

2.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0

0.28

建筑业

2.22

0.46

批发和零售业

1.71

0.8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99

0.25

住宿和餐饮业

0.18

0.1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31

0.13

金融业

0.74

0.38

房地产业

0.84

0.3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

0.3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53

0.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41

0.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5

0.16

教育

2.58

1.75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8

1.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38

0.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2

1.39

注: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2、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不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理的单位,以及银保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三)地区分布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数中,位居前三位的是:顺城区占16.7%,新抚区占16.1%,东洲区占15.0%。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是:新抚区占24.3%,顺城区占20.6%,东洲区占17.0%(详见表5)。

 

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从业人员数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万人)

比重(%

合 计

16709

100.0

29.96

100.0

新抚区

2687

16.1

7.27

24.3

东洲区

2502

15.0

5.08

17.0

望花区

2174

13.0

3.69

12.3

顺城区

2795

16.7

6.18

20.6

抚顺县

1252

7.5

1.12

3.7

新宾县

1324

7.9

1.66

5.6

清原县

1712

10.3

2.07

6.9

抚顺经济开发区

2263

13.5

2.88

9.6

注:1.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不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以及银保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四)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71.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2.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57.3%。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52.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4.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5.9%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795.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8.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1.9%(详见表6)。

表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371.4

2252.7

1795.8

采矿业

365.5

223.9

115.9

制造业

1074.5

655.1

1089.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7.1

185.5

97.6

建筑业

200.0

155.1

100.34

批发和零售业

620.2

136.7

235.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0

38.7

32.8

住宿和餐饮业

8.5

3.6

3.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9

9.7

17.9

房地产业

731.1

530.0

47.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0.1

118.0

13.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1.7

45.3

1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1.0

8.8

4.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7.2

6.8

2.7

教育

82.8

7.9

1.7

卫生和社会工作

54.6

24.2

1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3.4

68.6

4.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5.9

34.6

注: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

    2、表中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及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汇总范围不包括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以及金融业单位。

(五)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0%。在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新材料产业占43.3%;生物产业占26.7%;节能环保产业占23.3%;新能源产业占13.3%;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占3.3%;高端装备制造业占3.3%。

(六)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2%

(七)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末,全市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6%。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0.16万人年。

(八)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921个,从业人员0.77万人,资产总计116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44个,从业人员0.60万人,资产总计11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77个,从业人员0.17万人,资产总计5.3亿元。

二、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828个,从业人员12.48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1.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集体企业占8.8%;有限责任公司占17.1%;私营企业占67.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2.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8%,集体企业占2.5%,有限责任公司占50.2%,私营企业占18.8%(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28

124766

内资企业

3772

119698

  国有企业

73

3497

  集体企业

337

3143

  股份合作企业

16

123

  联营企业

10

44

  有限责任公司

656

62670

  股份有限公司

79

25920

  私营企业

2598

23426

  其他企业

3

87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3

2029

外商投资企业

43

303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占4.5%,制造业占9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4.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3%、10.7%和8.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3.2%,制造业占67.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9.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2%、13.7%和12.0%(详见表8)。

表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28

12476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8

2271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66

206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2

3397

非金属矿采选业

56

813

开采专业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1

1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7

1985

食品制造业

93

120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8

1571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78

1372

纺织服装、服饰业

58

89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6

33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91

2922

家具制造业

26

123

造纸和纸制品业

51

185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1

66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6

59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10

1707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41

5764

医药制造业

80

1170

化学纤维制造业

9

34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64

452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10

534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5

1494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0

1786

金属制品业

327

2869

通用设备制造业

431

3548

专用设备制造业

257

5383

汽车制造业

30

48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3

18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4

593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6

305

仪器仪表制造业

44

165

其他制造业

9

2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8

22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8

19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16

913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3

90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

19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67.1亿元,负债合计106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2.9亿元(详见表9)。

 

表9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67.1

1064.5

1302.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98.7

120.5

87.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

0.0

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46.3

87.6

20.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3.8

11.2

6.7

非金属矿采选业

6.6

4.5

1.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

0.0

0.0

其他采矿业

0.0

0.0

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7

11.0

12.3

食品制造业

27.3

22.8

4.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8

3.0

4.8

烟草制品业

0.0

0.0

0.0

纺织业

19.3

13.1

8.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0

0.5

2.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9

0.2

0.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2.9

13.7

15.4

家具制造业

0.3

0.1

0.2

造纸和纸制品业

28.8

25.3

19.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3

9.8

3.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

2.0

1.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06.7

186.8

571.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6.9

39.9

75.5

医药制造业

7.3

3.5

4.1

化学纤维制造业

2.0

0.8

1.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6.6

12.6

10.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2.5

43.5

52.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71.3

93.7

205.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6.9

16.6

7.6

金属制品业

23.9

16.3

11.7

通用设备制造业

59.9

36.5

16.1

专用设备制造业

70.8

47.6

27.3

汽车制造业

13.2

12.4

2.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0

2.2

0.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7.3

28.2

26.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2

10.2

0.9

仪器仪表制造业

1.4

0.8

0.4

其他制造业

0.2

0.0

0.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7

0.9

0.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2

1.1

0.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80.4

162.6

85.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1.8

7.5

7.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4.9

15.4

4.8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10。

表10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铁矿石原矿

万吨

1229.3

服装

万件

258.2

乙烯

万吨

94.1

纯苯

万吨

20.2

初级形态塑料

万吨

162.4

水泥◇

万吨

143.8

耐火材料制品

万吨

12.7

石墨及碳素制品

万吨

24.3

粗钢

万吨

387.8

钢材

万吨

381.3

电动机

万千瓦

158.5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86个,从业人员2.22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11)。

表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86

22229

 内资企业

684

22195

    国有企业

11

610

    集体企业

43

1427

    股份合作企业

2

33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00

12331

    股份有限公司

20

1777

    私营企业

408

6017

    其他内资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2

3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2.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7%,建筑安装业占19.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7.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6.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7%,建筑安装业占19.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4%(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86

22229

  房屋建筑业

152

1265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49

3712

  建筑安装业

130

421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55

16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8.1亿元,负债合计154.1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3亿元(详见表13)。

表13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98.1

154.1

100.3

 房屋建筑业

70.5

53.0

63.1

  土木工程建筑业

93.2

77.7

20.6

  建筑安装业

18.9

13.6

10.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5.5

9.8

6.1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881个,从业人员1.71万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9.9%,零售业占40.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6.7%,零售业占53.3%(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81

17067

批发业

2323

7966

 农、林、牧、产品批发

201

49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31

86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82

2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8

12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4

39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45

445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35

834

 贸易经纪与代理

30

99

 其他批发业

197

440

零售业

1558

9101

 综合零售

157

256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43

52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42

52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7

29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88

181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13

134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53

82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17

94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8

26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15)。

 

表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81

17067

内资企业

3880

17062

 国有企业

57

641

 集体企业

113

285

 股份合作企业

4

19

 联营企业

4

5

 有限责任公司

710

5045

 股份有限公司

49

1606

 私营企业

2937

9430

 其他企业

6

3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5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0.2亿元。其中,批发业占91.4%,零售业占8.6%。负债合计136.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5.8亿元(详见表16)。

 

表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20.2

136.7

235.8

批发业

567.0

103.9

177.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7.3

13.9

8.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2

3.3

20.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9

1.9

0.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

0.9

0.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9

4.7

7.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21.3

75.5

130.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6.7

2.8

7.5

 贸易经纪与代理

0.7

0.07

0.4

 其他批发业

1.8

0.9

1.4

零售业

53.3

32.8

58.3

 综合零售

13.5

10.8

1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5

0.8

5.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8

0.4

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1

0.2

0.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6

2.8

4.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1

10.1

19.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7

4.1

6.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0

1.4

3.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0

2.3

1.5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80个,从业人员0.89人(详见表17)。

表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0

8891

 铁路运输业

1

1289

 道路运输业

487

5664

 水上运输业

0

0

 航空运输业

1

0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7

26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3

570

 邮政业

21

1107

注:表中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汇总范围不包括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3亿元,负债合计3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详见表18)。

表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9.3

38.4

32.8

 铁路运输业

1.0

0.3

3.9

 道路运输业

31.0

18.5

17.4

 水上运输业

0.0

0.0

0.0

 航空运输业

0.4

0.0

0.0

 管道运输业

0.0

0.0

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0

4.3

3.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9.5

15.1

5.4

 邮政业

1.4

0.3

2.2

注:表中企业法人资产总计、负债合计和营业收入汇总范围不包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02个,从业人员0.18万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7.1%,餐饮业占62.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0.4%,餐饮业占39.6%(详见表19)。

 

表1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2

1785

住宿业

75

1078

  旅游饭店

18

723

  一般旅馆

50

318

    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及其他住宿业

7

37

餐饮业

127

707

  正餐服务

105

584

  快餐服务

15

88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5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

25

  其他餐饮业

2

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1.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1.1%(详见表20)

 

 

 

 

 

 

 

 

 

表2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2

1785

内资企业

199

1756

 国有企业

13

371

 集体企业

8

21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7

289

 股份有限公司

7

61

 私营企业

144

1014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9

外商投资企业

2

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亿元。其中,住宿业占79.1%,餐饮业占20.9%。负债合计3.6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3.2亿元(详见表21)

表2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5

3.6

3.2

住宿业

6.7

3.4

1.7

  旅游饭店

4.7

2.8

1.3

  一般旅馆

2.0

0.7

0.4

    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及其他住宿业

0.1

0.0

0.0

餐饮业

1.8

0.2

1.4

  正餐服务

1.5

0.2

0.6

  快餐服务

0.3

0.0

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

0.0

0.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

0.0

0.7

   其他餐饮业

0.0

0.0

0.0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9个,从业人员0.30万人(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9

298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0

218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5

14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4

65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4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1.8%,外商投资企业占18.8%(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299

2988

内资企业

296

1478

  国有企业

11

179

  集体企业

3

9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69

298

  股份有限公司

6

368

  私营企业

206

623

  其他企业

1

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949

外商投资企业

1

5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6亿元,负债合计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9亿元(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5.6

9.7

17.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0.1

7.4

16.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

0.2

0.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5

2.1

1.5

八、金融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139个,从业人员(不包括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0.74万人。

九、房地产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38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32.0%,物业管理企业占40.7%,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占19.2%。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0.84万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24.1%,物业管理企业占56.3%,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占16.0%(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38

8372

 房地产开发经营

236

2021

 物业管理

300

4716

 房地产中介服务

53

259

房地产租赁经营

142

1337

 其他房地产业

7

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730.9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78.0%,房地产中介服务占14.7%,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占4.7%。负债合计53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1亿元(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30.9

530.0

47.1

 房地产开发经营

570.1

493.2

41.0

 物业管理

11.6

8.5

2.9

 房地产中介服务

107.6

0.5

0.5

 房地产租赁经营

34.2

21.3

2.7

 其他房地产业

7.4

6.5

0.0

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60个,从业人员0.97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8.7%,商务服务业占91.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3.8%,商务服务业占96.2%(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60

9690

 租赁业

92

368

 商务服务业

968

932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28)。

表2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060

9690

内资企业

1058

9646

  国有企业

33

1311

   集体企业

30

604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3

33

   有限责任公司

228

4153

   股份有限公司

14

57

   私营企业

686

3226

   其他企业

64

26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38

外商投资企业

1

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9.2亿元,其中,租赁业占0.9%,商务服务业占99.1%。负债合计11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详见表29)。

表2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9.2

117.3

13.2

 租赁业

5.0

3.3

0.6

 商务服务业

534.2

114.1

12.6

十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655个,从业人员0.53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44个,从业人员0.42万人(详见表30)。

表3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44

4203

 研究和试验发展

49

278

 专业技术服务业

237

321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58

71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544

4203

内资企业

544

4203

   国有企业

28

483

   集体企业

11

35

   股份合作企业

3

94

   联营企业

1

100

   有限责任公司

143

1661

   股份有限公司

11

122

   私营企业

274

1383

   其他企业

73

3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5亿元,负债合计36.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9.5

36.2

13.4

 研究和试验发展

39.8

2.2

3.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6.4

5.7

7.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3.3

28.3

2.6

十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31个,从业人员0.41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0.27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5亿元,负债合计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亿元。

十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0个,从业人员0.32万人(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0

3230

 居民服务业

125

87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62

706

 其他服务业

33

164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320

3230

内资企业

318

3219

   国有企业

7

104

   集体企业

15

63

   股份合作企业

1

22

   联营企业

2

21

   有限责任公司

68

771

   股份有限公司

1

6

   私营企业

224

2232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2

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亿元,负债合计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1

6.0

2.7

 居民服务业

11.4

4.5

1.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3

1.3

0.9

 其他服务业

0.4

0.2

0.5

十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769个,从业人员2.58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60个,从业人员2.41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亿元,负债合计0.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

十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78个,从业人员1.58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00个,从业人员1.13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亿元,负债合计1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

十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25个,从业人员0.38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4个,从业人员0.26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8亿元,负债合计67.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亿元。

十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317个,从业人员3.72万人。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除表1、表3是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外,其他均是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部分行业包含我市保密单位数据。

 

[6]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7]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8]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9]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10]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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