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紧绷依法统计之“弦” 筑牢依法治统之“基”
(抚顺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庆东)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新挑战,历经41载磨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次修改,这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制度成果,是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是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统计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学深细悟,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方向盘”
法学之道,在于心悟,而心悟之源在于勤学。新修改的《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写入总则,为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抚顺统计系统要坚持把学法作为行政之基、工作之纲,持续深入推进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深刻理解并全面掌握其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不断强化统计法治意识,筑牢法治思想防线,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二、以行践知,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压舱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新修改的《统计法》不仅是法律文本,更是行动指南。抚顺统计系统要坚持将其精神深植于心,践行于行,秉持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遵循法治程序,采取法治方式,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持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使之成为新修改《统计法》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实践者,凝聚统计法治共识,形成最大法治合力,确保统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统计力量。
三、笃行不怠,深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田”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新修改的《统计法》不仅奠定了统计工作的法律基础,更将统计监督摆在重要地位,旨在从源头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抚顺统计系统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面提升新修改《统计法》的执行效能,深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确保新修改的《统计法》精神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捍卫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科学制定政策提供精准可靠的统计数据支撑。
四、众行致远,绘制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同心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普法宣传是保障新修改《统计法》有效实施的关键举措。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抓住统计工作人员这一“中坚力量”,稳固统计调查对象这一“重点人群”,用好社会公众这一“广泛力量”,通过党校课堂、统计培训、实地调研、执法检查、大型活动和网络媒体等多元化、全方位的宣传手段,深入广泛地推动新修改《统计法》的普及和落实,厚植依法统计理念,增强依法治统的渗透力与影响力,为新法实施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学法悟理,点滴汇聚法海;守法践行,举止彰显法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以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战略部署,以依法统计为核心,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之以恒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统计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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