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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统计局科长任职 党组[2020]10号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3-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统党字202010

 

关于耿伟强等同志职务通知

局各室、省统计局抚顺调查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耿伟强同志任总统计师;

叶晓东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

蒋新华同志任能源统计科科长;

罗艳同志任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科技与文化产业统计科)科长;

仲辉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主任(科长);

免去上述五名同志原任行政职务。

杨勇同志任农村统计科科长。

秦涵同志任国民经济核算科科长;

梁琪同志任工业统计科科长;

张艳同志任贸易外经统计科科长;

李淑波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秦涵、梁琪、张艳、李淑波四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0年4月21日起计算。免去梁琪、张艳、李淑波原任行政职务。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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