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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顺市统计局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8-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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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抚顺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的法规、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普查、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的拟订、收集、汇总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业、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行业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6.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组织、管理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收集和整理市外统计数据,组织和实施与外省市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统计局

第二部分 抚顺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477.5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477.5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7.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7.73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等福利上调,人口普查经费上调。

(二)支出总计1477.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31.6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26万元。

2.项目支出445.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18%。主要包括统计培训、印刷费、人口普查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7.73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等福利上调,人口普查经费上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62万元,项目支出445.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73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等福利上调,人口普查经费上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06.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99万元,占80.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5万元,占9.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5万元,占3.2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9万元,占5.9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9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750.0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等福利上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5.96万元,主要是劳务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6.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口普查经费上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55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41%。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5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养老保险基数上调。

(4)死亡抚恤45.96万元,主要是增发死亡抚恤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死亡抚恤金未做预算。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48.25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医疗保险基数上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7.2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2.1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调拨至其他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0人。

2.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2.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主要是预算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7.91%。完成年初预算的57.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调拨至其他单位。比上年减少2.42万元,下降42.46%,主要是车辆调拨至其他单位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9万元,比上年减少17.95万元,降低17.1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445.9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统计方式方法未能及时更新;二是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改进统计方法,全面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情况。二是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提升全市统计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1年抚顺市统计局整体绩效自评表.doc

2021年度统计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抚顺市统计局调整项目经费绩效自评表.doc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doc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两员劳动报酬项目绩效自评表.doc

统计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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